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人事局
泸州市公安局
关于泸州市2009年政法干警(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汇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国家安全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军区政治部《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州市2009年政法干警(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排名
按照《公告》的规定,分职位按折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排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职位总成绩及排名情况详见附件1。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经研究,本次体检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各个职位拟录用名额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3的比例,差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各职位等额体检人员如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程序;按照1:1.3(即增加30%差额)进入体检的考生属于后备体检人员,如所报考职位中等额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即从后备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政审)程序人员。
本次共有39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其中,等额体检人员30人,差额体检人员9人,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管理(男)职位(2041101)等额体检人员2人,差额体检人员1人;
2、治安管理(男)职位(2041102)等额体检人员4人,差额体检人员1人;
3、治安管理(女)职位(2041103)等额体检人员1人;
4、计算机(男)职位(2041201)等额体检人员1人;
5、计算机(女)职位(2041202)等额体检人员2人,差额体检人员1人;
6、刑事技术(男)职位(2041203)等额体检人员5人,差额体检人员2人;
7、侦查(男)职位(2041204)等额体检人员10人,差额体检人员3人;
8、应用心理(男)职位(2041301)等额体检人员1人;
9、应用心理(女)职位(2040302)等额体检人员1人;
10、公安法制(男)职位(2040303)等额体检人员3人,差额体检人员1人。
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3。
三、办理体检手续
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下午2:30至5: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2张、体检费300元(由市公安局代体检医院收取),到市公安局110大楼(江阳西路28号)底楼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
四、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集中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09年10月10日(星期日)上午
7:30前到市公安局110大楼底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后果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mp3、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附件:
1、泸州市2009年政法干警(公安)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笔试汇总成绩及排名
2、泸州市2009年政法干警(公安)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体检(等额)人员名单
3、泸州市2009年政法干警(公安)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体检(差额)人员名单
中共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泸州市人事局 泸州市公安局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七日